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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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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养老服务形式。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对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缓解政府机构养老资源的不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山市人民医院对面一普通民宅,是萍姨唯一的 “依靠”。79岁的她每天独自在家中厅里的木藤椅上发呆。这是许多孤寡老人的生活写照,与房子为伴终老一生。

  2007年3月,中山市社会福利院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梁丽冰在萍姨的允许下走进她的生活。两年多来,阿冰为萍姨分担了她之前需要自己做或请家政帮忙的大部分体力活。深冬的早晨,走进萍姨的家,一尘不染,萍姨依旧坐在厅里,不同的是,她与正在抹地板的阿冰聊得正欢,“昨天中午做的腊味饭吃了两顿,今天改喝粥好了”。

   星期一、三、五每天一个钟和星期二整个下午,阿冰都会准时出现在萍姨家,而这也成为萍姨最期待的时刻,“终于有人陪我说话了”。以前,萍姨自己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现在,一日三餐还是她自己做,缺的只是说话的人。

  萍姨偶尔担心,自己在屋里遭遇不测而不为人所知。几个月前,她上洗手间不小心摔断腿,中山市社会福利院特地调整了阿冰的服务时间,改为每天服务。这样,阿冰就能每天为萍姨冲凉、买菜,定时带其上医院换药。如今,萍姨的腿伤已好得七七八八了。

  从日前召开的全市第十六次民政会议上获悉,中山市从2006年12月起,即在城区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并在市社会福利院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部,主要负责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城区范围内的石岐区、东区和西区作为试点,服务未入住福利院的“三无”老人、低保户中60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老人、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人、一等以上伤残军人、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转制企业的退休孤寡职工和百岁老人等。目前,凡符合条件并愿意接受服务的对象均可享受政府免费提供的每日1—2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

  实践证明,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对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缓解政府机构养老资源的不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期,我市还不断扩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每周二上午,将部分行动方便的老人集中到逸仙湖公园做运动,跟同龄人聊天。“好久没有跟这么多人一起玩了。”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李叔说,希望可以组织各种各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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